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经微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微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通过微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挂牌出让微山县2015-03号、2015-18号、2015-31号、2015-32号、2015-3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 地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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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位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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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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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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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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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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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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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 价
幅 度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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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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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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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经济开发区境内,东临国有储备用地、微山农机仓库,南临薛微路,西临苏园社区土地、国有储备用地,北临微山县粮种厂、国有储备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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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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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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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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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2.0且≥1.6;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米;建筑面积比例:居住部分占64%,商业部分占36%;地下建筑面积不大15192.87平方米,地下建筑深度不大于6米,其他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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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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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及其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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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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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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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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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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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经济开发区境内,东、西、北均临马庄村土地,南临山东联众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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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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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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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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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高度≤24米,其他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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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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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及其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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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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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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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夏镇街道境内,东临部城社区土地,南临部城社区土地、泰山社区土地,西临商业街,北临部城社区土地、泰山社区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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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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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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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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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2.2且≥1.4;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米;建筑面积比例:商业的计容面积小于总计容面积的15%;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深度不大于6米,其他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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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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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及其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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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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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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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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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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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夏镇街道境内,东临部城社区土地,南临青山路,西临商业街,北临部城社区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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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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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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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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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3.0且≥2.4;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建筑高度≤50米;建筑面积比例:商业的计容面积大于总计容面积的70%;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深度不大于6米,其他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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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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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及其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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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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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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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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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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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经济开发区境内,东临国富街,南临薛河社区,西临国有储备用地,北临金源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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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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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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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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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2.9且≥2.32;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高度≤100米;建筑面积比例:商业的计容面积不大于总计容面积的70%;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不大于36000 平方米,地下建筑深度不大于10米;其他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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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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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及其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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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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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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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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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并设有底价。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通过微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218.59.158.82/GTJY_JN)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公告时间为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9月22日。
五、 申请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节假日除外)。竞买保证金到户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5年10月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微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218.59.158.82/GTJY_JN)进行(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挂牌时间为2015年9月23日9时00分至2015年10月10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期限届满,经网挂系统询问,有竞买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网挂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受让人要严格按照县规划局审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执行。
(三)参加本挂牌出让活动的必须使用数字证书,申请人应当在参加网上出让交易前,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即电子签名认证,凭数字证书方可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竞买、缴纳竞买保证金、进行报价等活动。办理流程详见网上交易系统的《数字证书申请指南》。
(四)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竞买资格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中约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及出让合同履约保证金。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在微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上进行,由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竞买保证金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监管,出让交易完成后5日内按规定划转。如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该中心联系。
(七)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竞买人,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八)未尽事宜详见微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218.59.158.82/GTJY_J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微山县国土资源局 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张雷 王振
联系电话: 0537-8260976 0537-8229156
微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9月2日